学习安排
一、凡符合报名学习条件的学员在各项手续审验合格后,首先参加交规理论学习,本人可选择正常班(周一至周四),也可选择六日班(相邻的两个周日)学习并通过考试;交规合格后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取得车辆管理所核发的《技能准考证明》,驾校通知学员报到,开始进行驾驶训练。
二、 在训练过程中必须达到10天后(30学时),可申请科目二考试(桩考和场内三项设施),通过考试后开始实际道路训练,以取得《技能准考证明》为准30天后,可申请实际道路驾驶考试,考试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到原报名处领取驾照。学员的学习期,自取得《技能准考证明》开始两年内有效,过期自动注销。
特别提示:
1、首次考试不合格可以申请一次补考,补考未合格者须距上一次考试20天后,申请第三次考试…。每项考试不限次数,本项考试不合格的,不得参加下一项考试。上一项考试合格的成绩保留。但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的学习期。
2、学员在考试时要持本人身份证、考试费发票。考试费每交纳一次,可以参加两次考试,如需参加第三次考试的,在考试前还要交纳该项考试费。
|